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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任务的报告
甬土资[2010]27 号

作 者:信息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0-02-09      阅读次数: 1560      来 源: 本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市政府: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国土资源工作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双保”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任务报告如下:

一、2009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力以赴保增长

一是切实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目前,宁波市市级规划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的规划基础调查和基数转换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和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正在抓紧开展。同时,切实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确保了新老规划过渡期全市防灾救灾、社会公益、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污染企业搬迁等事关民生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四类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去年省政府先后分五批确认我市上报的四类项目149个、面积14620 亩,其中144个项目、面积14384 亩的规划修改方案获省批复。

二是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保障服务工作。通过努力,争取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48921亩,并以重大项目形式向国土资源部额外获取国家预留统筹指标10251亩,以及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10032亩,合计完成农转用报批和土地征收总面积69054亩,新增建设用地59078亩。其中,上报国家和省单独选址项目17个,新增建设用地15541亩;上报省政府城市批次项目107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37531亩。目前,国务院已批准我市城市一次性用地项目104个、面积7974 亩,新增建设用地5993亩,分别比去年增加了33.3%和22.1%。2009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305亩,合同出让金收入462亿。其中商服用地5401亩,住宅用地12351亩(包括商品房用地9459亩、安置房用地2543亩、经济适用房用地349亩),工矿仓储用地12681亩,交通运输、水利和公用设施等其他用地6872亩。市本级完成土地储备4572亩,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提供各类矿产品7000余万吨,供应量居全省前列。荣获市政府市铁路建设先进集体、市电网建设和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服务优秀单位,市实施“中提升”战略、住房保障工作、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等多项奖励。

三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牢牢把住建设用地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核减不合理用地,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从源头上抓起。认真开展了“365”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积极做好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评价工作,全市5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3个省级开发区全部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工作,连续3 年对各县(市)、区政府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考核。切实抓好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挖潜工作,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去年全市共消化历年转而未供土地2.4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万亩;全市有43家企业实施低效厂房改造,新增建筑面积12.89万平方米;处置闲置土地152宗、面积5291亩。我市在全省2008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评价考核中名列第二。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制度??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调研试点,研究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的意见》(甬党[2009]7号)精神,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用地管理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市实施农村住房集中改造改建3.8万户,农房拆迁2.6万户,节约用地2160亩。一些地方还积极出台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农民公寓成为农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使农民住房从资产变为资本,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开辟了一条新路。

(二)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千方百计保红线

一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及时分解落实了省政府部署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了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的任务。严格实施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县(市)、区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根据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认真开展了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实施奖励,对耕地保护目标未能完成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较好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我市应有耕地保有量为360.83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为315 .6万亩,目前二调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为317.7万亩,连续十二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在做好政策调研和后备资源分析的基础上,草拟并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鼓励开展围涂造地和低丘缓坡开发。全市通过开发造地合计完成新增耕地46614亩,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耕地任务。其中,开发造地项目验收89个,新增耕地33393亩;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100个,新增耕地1537亩;土地整理项目验收30个,建成标准农田42826亩,新增耕地2084亩;向外调剂折抵指标530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300亩。进一步扩大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范围,组织申报了13个耕作层剥离示范项目,已全部竣工。慈溪市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镇(乡)、村级协管员四级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努力做到防范关口前移。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法院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加大了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一些地方还积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警务联络室”制度,配备警车和警务人员,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开展了违法用地预警约谈工作,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对查处违法用地的认识。市政府还在勤州区召开了全市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现场会,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去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16起,涉案面积937亩,比2008年同期下降了87%。共拆除和没收各类违法建筑物19.8万平方米,收回被占土地503亩,收取罚没款1149万元。同时,建议对49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宗,涉案人员28人。市区第九次卫片检查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的验收。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力促和谐保民生

一是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严格依法按规定征地,严格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全面调整了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市本级三江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亩87500元提高到96500元,其他县(市)、区均按照上级要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全市平均提高幅度为49.23% , 最高的达102%,全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平稳实施。一些地方还采取问计调查等“五步工作法”全力破解征地拆迁难题,较好地推进了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截止2009年底,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总数达到30个,占应改造城中村数量的73%。已完成27个行政村征地协议签订工作,征地面积11205亩;其中22个村已进场拆迁,应拆住宅10506户,已签订拆迁协议7980户,签协率达76%。共计拆迁房屋面积313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拆迁104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121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134万平方米。

三是重视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涉土“三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调处力度,坚持强化责任抓领导、强化措施抓源头、强化工作抓化解,不断完善信访会议分析、领导接待、应急预案、信访积分排名、信访考核管理等制度,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市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32件,按期办结率为96. 8 %,有效地遏制了土地信访高发态势,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切实抓好地质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研制完成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和全市1028个中小学校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活动,完成地质灾害移民184户、工程治理19处,在汛期“莫拉克”台风期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性人员伤亡事故。积极开展了地矿管理工作创新活动,破解难题,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开展宁波-舟山海域海砂开采整治工作,积极做好地下水监测和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全市222处需治理废弃矿山已有202处完成治理,累计治理率达到91%。全市“绿色矿山”创建方案通过评审20家,其中7家已通过验收。余姚四明山省级地质公园申报通过省厅评审,实现地质公园“零”的突破。象山海岸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四)夯实国土管理基础,固本强基促提升

一是扎实抓好二次土地调查和地籍管理工作。截止去年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已进入扫尾攻坚阶段,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全面完成,各县(市)、区的县级调查成果均顺利通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查验收。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去年全市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7余万本,集体土地使用证1.8万本。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965个,合计补交土地出让金8860万元。城镇和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工作稳步推进,为开展农村住房“两改”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启动了首次军用土地调查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金土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农转用网上报批系统、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信息报备系统和公文流转系统等的完善、应用、维护和各类数据库整合工作,注重数据更新,确保信息成果及时应用。加强了网站建设管理,银土信息查询工作走在全国试点城市前列,市局网站再次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网站。

三是做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突出宣传对象的全覆盖和宣传时段的全程化,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国土”活动,全力做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市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成绩突出单位、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宁波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

(五)狠抓干部队伍建设,齐心协力树形象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年中,认真开展了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基本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主要目标、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根本落脚点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学习、抓教育、抓整改的同时,紧贴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攻坚会战”、“双保行动”等保增促调工作;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房“两改”课题调研、干部综合能力测试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宁海县局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事局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二是扎实抓好干部考察选拔和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安排64人次参加了综合素质专题培训,66人参加了《突发事件处理与危机管理》课程考试,22名县(市)区局(分局)领导参加了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长培训。还分三期先后对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447名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做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与国土资源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通过梳理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排查解决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上廉政建设专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通过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用身边的廉政典型教育人,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去年局本级共受理群众举报11件次,办结率100%。全系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如何履行土地闸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如何从体制机制上强化耕地保护,如何更加积极有效地保障科学发展,需要作进一步的探索。特别是耕地占补平衡矛盾突出,影响了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

二是土地粗放低效利用问题仍然存在。土地转而未征、征而未(拆)供、供而不用等现象仍然存在,供地率还不够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措施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要加强。

三是土地执法监察形势还很严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高发态势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虽然违法用地总量有下降,但是数量仍然偏大,土地执法难问题仍然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问责的压力加大。涉土信访仍在高位运行。

四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谋划全局的能力和敢抓敢管的勇气尚欠不足,办事效率还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少数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严重地影响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2010 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对于促进我市夺取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扎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加有效地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更加主动地参与宏观调控,更加自觉地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更加努力地保障民生,更加扎实地打牢基础,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努力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切实做好稳增长促转变工作一是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提高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水平。积极做好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想方设法争取并管理使用好用地指标,努力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强化建设用地项目审核。项目用地审核不仅要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许可、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用地指标是否到位等情况,还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科技含量高、保障民生等项目的用地需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建设,探索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办法,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提高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水平。

二是强化项目用地报批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新出台的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和供地制度改革办法,进一步完善分级审查负责制度,切实强化县(市)政府供地审批和管理责任。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及时解决用地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增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大项目报批做到超前思考、靠前指导、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努力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继续加强对报部、报省项目的跟踪服务,努力缩短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认真落实省厅部署的百局百所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

三是充分挖掘潜力,努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继续深入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切实抓好各项节地工程的扎实推进。建立完善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更加真实地反映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水平。抓好转而未征(供)、征而未拆、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工作,抓紧建立实施提高和保证供地率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披露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进一步强化批后监管工作。

(二)围绕持续发展,强化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政府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红线意识。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建立划区定界成果数据库,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落实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乡镇的建设任务。完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年度检查制度,奖优罚劣,确保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二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垦造力度,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会同发改、林业等部门,抓紧编制海涂围垦和低丘缓坡开发专项规划,有效指导土地开发工作。结合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两改”以及城乡增减挂钩等工作,深入推进宅基地复垦工作。抓好国有耕地垦造专业公司的有效运行,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大规模高标准的土地开发,加快耕地垦造进度,提高垦造耕地质量。要保证滩涂围垦总面积45%以上的土地垦造为耕地,用于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抓好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加强造地项目监督管理。主动对接,继续开展与衢州、丽水等地进行土地资源合作工作,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加强矿政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强化采矿权计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分区设置采矿权,全市普通石料矿山数控制在220家以内。加强采矿权批后监管,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确保矿产资源规范开采。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任务,上半年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和所有矿山公示牌建设及界桩埋设工作。实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制度,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提升矿产资源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支持保障能力。结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矿地整合利用工作,努力实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矿地合理利用的“双赢”,支持产业发展。落实首批“地矿工作创新奖”项目的应用推广工作,不断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力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认真做好第十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巡查到位、不留死角,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不突破10%。开展对城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情况的调查,研究出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处置办法,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完善土地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打击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委15号令要求,强化预警、约谈、通报等措施,研究探索政府层面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协调机制,进一步促进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和问责机制的落实,努力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的土地督察工作。

(三)围绕城市建设,千方百计盘活存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一是规范和完善土地储备工作,增强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政府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市财政、规划、城市建设等部门在政府土地收储、管理、开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使土地储备工作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大局服务。及时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规范和完善土地储备工作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卫星城土地储备工作。拓展土地收购储备空间,研究探索重点工程等新领域的土地储备工作,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土地储备和城市建设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是有序推进城区部分城镇功能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支持,研究探索工业用地“退二进三”的办法和途径,允许和鼓励城镇规划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原工业企业根据城市规划要求进行“低产田”改造,在法定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主体建筑“三不变”的前提下发展工业设计和创意产业。允许城区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企业转产条件下,经政府批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发展第三产业(除开发住宅房地产及其他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的商务房地产外),切实加快市区功能区块建设和产业调整步伐。落实新增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政策,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城市化发展和城市产业提升要求的、科学合理、依规高效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资本、资产”效益,促进城市功能和产业/P>

三是调整完善政策体制,扎实推进城中村等旧城区改造工作。市区城中村改造,要落实区政府的改造主体责任,提高改造效率和质量。要以区为单位,抓紧编制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强化可供建设用地资源整合,完善村发展留用地供给办法,妥然处置村发展留用地历年欠帐问题。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搭建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服务水平,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围绕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政策研究

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政策研究,提高工业用地再利用水平。对低效利用的厂房、场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经批准采取厂房加层、拆除重建等途径增加容积率、提高利用率。要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增减挂钩”方法,促使零星工业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功能区)集中。会同市发改、财税、经委、外经贸等政府部门对开发区(功能区)工业用地,根据设定的规划条件、投资强度、产业和环保要求、土地转让许可等准入条件,研究制订回购政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拟订低效闲置厂房的土地使用税调节政策,提高低效闲置厂房的闲置成本,防止出现工业用地无序交易行为。

二是落实城乡“增减挂钩”政策,扎实推进城镇化工作。准确把握城乡经济社会形态发展变化趋势和规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落实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政策,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推进城镇化发展。同时,要科学合理布局,规范供地方式,加强指标台帐管理,用好周转用地指标。

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范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两改”工作。根据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城市化发展要求,正确把握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的不同要求,完善农民宅基地退出、盘活和流转机制,鼓励农民通过农村住房“两改”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退出的宅基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在统一规划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村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城镇发展。同时,加强科学规划,整合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五)围绕保障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房地产用地的批后监管,提高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规范完善一级土地市场。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把握供地节奏,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和时序,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数量,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用地。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跟踪检查、复核验收等供后监管各项工作,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群众根本权益。

二是高度重视涉土信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研究探索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办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信访责任体系。切实抓好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信访网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信访“三无乡镇”(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把提高初信初访的结案率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继续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三是强化地质环境支撑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各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并努力提高预报精度。抓好地质灾害勘查、工程治理和移民搬迁工作,争取完成象山县尖岭头村、勤州区茅镬村和童村以及余姚市等地共计290户村民的移民搬迁任务。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做好监测网络和相关课题研究,争取开工建设市地面沉降监测中心。开展奉化溪口镇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工程试点工作,加快四明山地质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象山海岸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治理率达到92%以上。完成8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是严格政策协调和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到村的工作检查,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做好城市拆迁补偿政策与农村集体拆迁政策的协调平衡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围绕业务基础,着力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内完成市、县(市、区)级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基本完成乡级总体规划修编。规划修编中,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与城市发展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对应,真正做到“五规合一”;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高度重视相关数据的分析和研究。认真做好卫星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布局等工作,为下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用地空间。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项规划指标管理的信息化。

二是落实“二调”要求,切实做好地籍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局与县(市)、区局相关土地调查专业队伍的整体合力,加强检查指导,保障工作进度和质量。认真做好汇总分析工作,搞好与规划、耕保、利用等业务工作的衔接,确保按时优质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摸索积累相关土地登记工作实践经验,针对我市实际,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切实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土地产权纠纷。充分运用“二调”成果,有序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加强数据更新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国土资源数据的基础性、法定性、权威性。

三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汇交与管理,实现市、县两级数据的同步更新,加快市国土信息中心数据库建设,确保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现势性。梳理和优化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业务办公网络系统,实现国土资源核心业务的网上运行和省、市、县三级信息交换。完成省、市、县三级业务内网和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强业务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市级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基于国土资源“一张图”理念,逐步建立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七)围绕转变作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政府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快知识更新,努力学习和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知识,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学习教育要结合国土资源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加强调研谋划和超前思考。要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和方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针对“工作纪律散漫、工作执行不力、办事效率低下、过错不被追究”等多年来制约国土系统队伍发展、损害国土部门形象的问题,痛下狠心、对症下药,强化对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抓好“立、改、废”,使制度真正简捷、管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围绕“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这一主线,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强化对文件部署事项、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抓好督查事项的预计划、预安排、预告知,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对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及时、圆满完成。

四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率先示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制度、督查制度,做到敢问敢抓敢管、认真较真动真,保证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级领导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形成以实为要、以干为先、人人能负责、人人敢负责的良好风尚,起好示范表率作用。

(八)围绕反腐倡康,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国土资源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着眼于筑牢防线,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和权力监督力度。要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勤政廉政和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法纪防线。要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为重点,确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职??、关键环节权力监督的力度,加大对重点岗位的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以公开透明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协议出让、划拨用地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出让地价集体会审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要素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国土资源的有关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重查办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坚决遏制违法违纪案件易发多发势头。

特此报告。

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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