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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通报2009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
全国批准占用耕地基本做到先补后占

作 者:周怀龙       发表日期:2010-07-30      阅读次数: 200      来 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日前,国土资源部通报了2009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2009年度与建设用地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数量略大于建设占用耕地数量,97%的建设用地项目做到耕地“先补后占”。经过综合考评,河北、广西、重庆、天津、宁夏五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被评为2009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好的省份。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是确保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措施。据了解,此次考核重点包括四方面:一是各地是否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补充耕地,特别是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补充耕地是否组织验收或实地核实;二是是否按要求将补充耕地项目报部备案,建立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台账;三是是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做到“先补后占”;四是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方面是否有新的措施和进展。考核发现,总体上,各地高度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普遍建立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报部备案工作,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管理,并在落实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开始注重耕地质量建设。同时,考核也发现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拉动内需重点项目未能做到“先补后占”、部分省份未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省级验收或实地核实、补充耕地质量管理措施没有全部建立、一些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与挂钩不及时等。

    为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 通报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补充耕地全面全程监管,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监管体系,促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迈上新台阶;鼓励各地总结探索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将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增加耕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到地块,为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增加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还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检查,有针对性整改,并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为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同时,部耕地保护司还通报了2010年上半年省级政府批准用地耕地占补平衡信息报备情况。其中,天津、黑龙江、江西、海南、云南等五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成效好受到表扬。针对目前报备工作存在的不衔接、不及时等问题,通报要求各省(区、市)抓紧补报备案信息,提高信息报备准确性,并加强日常业务沟通,使报备工作进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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