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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

作 者:信息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0-07-12      阅读次数: 2217      来 源: 本站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精神,7月9日上午,我市举办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部署培训会,对本次再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分管局长,地矿科(处)长;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国土资源所长;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等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我国部分省(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传达学习了各级领导同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批示,通报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邀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专家解读《浙江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和排查工作技术要求。
  何国强副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对再排查工作要抓住三个关键词“隐患、紧急、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竣形势,在“查变、查新、查漏、查潜”上下功夫,在组织领导、具体操作、技术指导不同层面上各自发挥职责。何国强副局长还就做好再排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再排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必要性,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麻弊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行动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再排查工作,坚决打好这场硬仗。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支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会同交通、水利、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共同做好再排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三是加强协调,科学指导,确保再排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果。要以山区居民点、稳定度较差或不稳定的人工高陡边坡、村镇和学校等人员集中地、重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区域为重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仔细的态度开展再排查,对于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点要立即落实防灾措施,明确防灾责任人,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确保9月底前,按时、优质地完成全市再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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